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满足师生信息化需求,建设管理好学校统一信息门户系统,结合学校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一信息门户系统。统一信息门户系统(以下简称信息门户)是学校各类重要信息集中展现的服务平台,为师生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信息服务,是实现学校信息化规划“信息一个站”的主要技术手段。信息门户分为网页版和移动版。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 职责与分工。信息门户的建设与运行涉及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利用,需要全校各部门的积极配合。各部门在建设业务信息系统时,应按照规范和要求,配合信息门户建设。各部门主要职责和分工如下。
1.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
(1)负责信息门户的规划;
(2)负责信息门户建设中的组织和协调。
2.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1)负责信息门户的设计、建设和管理;
(2)负责信息门户的信息安全;
(3)负责校内各信息系统与信息门户的对接与集成;
(4)负责信息门户与各信息系统的集成及数据展现。
3.其他部门
负责本部门所负责的信息系统与信息门户的对接与集成。
第三章 建设目标与原则
第四条 建设目标。信息门户的建设目标是建成一个支持信息访问、传递和协作的集成化环境,将校内分散、异构的应用和信息资源进行聚合,通过统一访问入口,实现各种应用系统的无缝接入和集成,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便捷高效、稳定可靠的信息访问服务。
第五条 建设原则。信息门户的建设原则是: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安全性是指系统在服务器及其存储等硬件、操作系统、数据管理、程序等方面安全;可靠性是指系统健壮,稳定可靠;先进性是指系统使用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先进信息技术;实用性是指信息门户内容实用,栏目设置合理,功能丰富,设计符合师生使用习惯;可扩展性是指栏目及功能设计灵活,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可维护性是指信息更新及时,维护方便,可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
第四章 信息门户的主要栏目和内容
第六条 网页版栏目和内容。网页版信息门户的主要栏目和内容如下。
(1)门户首页:主要包括学校通知公告、会议等重要公共信息,个人相关信息,学校各重要信息系统的单点登录入口,常用网站链接,社交网络信息,其他常用公共信息等。
(2)办事大厅:各类线上业务办理服务,办事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浏览,线下办事表格下载等。
(3)消息中心:师生查看信息门户或其他业务信息系统发送的各类消息,设置消息的订阅和退订等。
(4)应用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字化财务办公平台、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本科生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验室与设备管理系统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单点登录入口或链接。
(5)效能清单:展示学校各部门的责任清单、服务清单、审批清单,方便师生查询办理各项业务。
第七条 移动版栏目和内容。移动版信息门户的主要栏目和内容包括通知公告、校园资讯、应用中心、消息中心、办事大厅等。网页版和移动版信息门户的栏目和内容可根据师生需求、管理需要和信息化发展不断丰富或变更。
第五章 业务信息系统与信息门户的对接与集成
第八条 网页版信息门户集成。校内各业务信息系统应与信息门户进行对接与集成,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1.数据集成
按照学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与学校基础数据库之间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信息门户通过访问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展示业务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业务信息系统通过访问从基础数据库中获取并保存在本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完成与信息门户或其他业务信息系统相关的数据展示或流程整合。
2.信息集成
业务信息系统提供接口,信息门户通过调用接口获取业务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或完成相应的业务流程;信息门户提供消息中心接口,各业务信息系统通过调用接口向用户发送微信消息、信息门户站内信、电子邮件等。
3.单点登录
业务信息系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与信息门户实现单点登录。
第九条 移动版信息门户集成。移动版信息门户实行分布式开发和部署,信息门户提供统一的用户管理、用户入口、技术框架和UI规范,各业务信息系统根据要求建设本业务相关的移动应用页面,并与移动版信息门户完成对接与集成。各业务信息系统原则上不再建设独立的移动应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