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管理制度 > 正文 管理制度
    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管理办法
    发布者: 来源:  日期:2024-01-16 15:31:53

    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包括网络多媒体教室管理中心和多媒体教室(含阶梯教室)。该系统运用现代网络与多媒体技术辅助课堂教学,具备网络多媒体教学及远程集中管控功能。为规范管理,保障系统正常运行,提高系统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服务,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网络多媒体教室管理

    第一条  网络多媒体教室(以下简称教室)实行责任制管理,院部负责教室的日常使用及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管理中心的运行,以及多媒体教学系统维护、设备检修和技术支持。

    第二条 各院部指定专人负责本院部的教室管理。各班指定一名学生担任多媒体设备管理员。各班班主任负责督导学生管理员做好设备使用和保管。学生管理员变更时,班主任应督促做好交接工作并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第三条  学生管理员负责保管黑板钥匙和无线话筒,不得将设备和钥匙随意转借他人。学期末、实习前须将钥匙上交系部负责人统一收存。

    第四条  学生管理员负责开关黑板锁、无线话筒充电及故障报修。保持系统电源、网线连接正常,多媒体讲台整洁无杂物、一体机四周干净无粉尘。

    第五条  各院部应制止学生插拔多媒体设备电源插头、网线接口,不得移动、遮盖摄像头。严禁在教室内乱拉电源、私接其他设备。如导致设备故障影响教学使用的,要承担责任并按学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六条  发生设备丢失或损坏的,设备所在班级应照价赔偿;非法操作、人为损坏及违禁行为造成的设备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依据学院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每学期开学前对多媒体教学系统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学期中做好日常维护,保障系统和设备正常使用。

    第二章  网络多媒体教室使用

    第八条  严格按教学计划和课程表使用教室。如院部需变动时,应将调课通知单送达网络多媒体教室管理中心,以便做好服务和技术支持。

    第九条  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院部辅导员经过培训后,方可通过注册后的校园一卡通使用教室设备。使用时应爱惜设备,遵照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使用。不得更改系统和设备设置,使用U盘确保无病毒。

    第十条  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院部辅导员须熟悉设备操作流程。上课期间,若出现设备故障,及时通过学生管理员联系多媒体教室管理中心技术人员解决,不能随意私自处理。

    第十一条  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院部辅导员不得将一卡通交于学生,严禁学生私自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违反本规定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当事学生和一卡通所有者共同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各院部需发布文本信息、播放音视频文件时,由系部提前一天填写书面申请,提供要发布的资料,一并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第十三条  各院部需进行网络教学直播时,由院部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并配合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做好直播准备工作。

    第三章  多媒体教室管理中心运行

    第十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络多媒体教室管理员应在多媒体管理中心值守,远程随时协助排除可能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做好多媒体教室管理中心相关数据的汇总、分析及保存工作。

    第十六条  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是开展信息化教学的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原则上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十七条  确需查阅多媒体教室管理中心数据资料时,须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由院部处室负责人、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查阅。

    第四章  使用培训

    第十八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培训工作。

    第十九条  专兼职教师、外聘教师和院部辅导员应参加网络多媒体教学系统使用培训,并熟练掌握教室设备使用技术和流程。

    第二十条  学生管理员的使用培训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定期进行,各院部和班主任做好学生管理员参训的组织和配合工作。

    第五章  附责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上一篇: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

    下一篇: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服务器托管与信息系统备案管理办法